1、要到地级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购买相关审批表。

房子怎么加居住权

2、拿到审批表后,市民需要由职工单位填写表格并且盖章。到物业部门结清相关费用并取得公房售后维修协议;到房屋产权单位有的是自己的企业,有的是开发公司办理申请并盖章。

3、携带填好后的审批表及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来到公用事业与房产局一楼进行审批核算。

4、拿着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窗口缴纳一定的费用。

5、再拿着相关材料到房屋产权监理处处办理相应证书。

房子加居住权一般是根据居住权合同或者按遗嘱获得,具体情况如下:

1、依合同而获得居住权:比如双方当事者签定居住权合同,并操办居住权备案。

在签订居住权合同时,如果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居住权使用期限,那么居住人可以终生居住在这个房子里。居住人的居住权是不会受到房子出售等因素的影响。

2、按遗嘱等法律途径获得居住权:房子所有权人可经过设定遗嘱的形式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当然,设定居住权,当事者需要采取书面方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的房子可以卖吗

有居住权的房子不可以卖。因为有房屋的居住权不代表有房屋的所有权,比如老人有其子孙的房屋居住权但是并没有房屋的所有权,所以有居住权是不代表可以卖房子。但是如果有房屋的居住权的同时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是可以卖房子的。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买卖居住权超出了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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