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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一人出资买房1. 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 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 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4. 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通常是因为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5. 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二、婚前双方出资买房1. 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一律平分。2. 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①如果在同居期间,法院通常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②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法院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是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没有统一定论。三、婚前父母出资买房1.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2. 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①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②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③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3. 双方父母出资买房:①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②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资产为离婚后如何转让另一半房屋产权离婚时一方不同意出售共同房产也不愿出钱购买另
202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