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吗
租房合同不一定是书面的,如果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如果因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致使租赁期限无法确定的,则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租房合同押金能退还吗找法网提醒,租房合同押金一般不能退。承租人构成违约的,押金不一定能够退还。租赁合同一般会约定押金的相关事项,是否退还已合同约定为准。但是可以明确的是,在不具备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合同条件时,中途退房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租房合同该怎么写租房合同该写明:
1.租房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房屋标的;
3.数量;
4.质量;
5.租房价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