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实际上对上海群租标准非常感兴趣。既然大家都对这个上海群租标准,感兴趣,那就让我们在下面的小编里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上海群租标准的相关内容吧。
上海市综治办、市高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公安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同步修订《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意见进一步收紧了“群租”认定标准,规定任何两人以上的出租屋都将认定为群租。
实施意见明确。在上海市中心城区和郊区城镇的住宅小区,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就应认定为群租:
一是单位宿舍位于居民区;
第二种是将原本设计为生活空间的房间分割,建造后出租,或者按床出租;
三是原设计出租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非生活空间,供人们居住。
第四,任何出租屋人均居住面积不足五平方米;
5.任何出租屋都有两人以上居住(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除外)。
值得一提的是,居民人数不得超过两人的要求是同步修订管理办法的新规定。
主要是解决租房住的人数超过正常居住人数的问题,包括建立宿舍。同时,人均面积是指实际住房面积,而不是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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